2008年夏,明尼阿波利斯市的三名抢劫犯想出了一个抢劫的办法,先打电话叫一大单外卖,然后抢走送货员的所有货品及随身携带的现金。
这种抢劫不费什么事,于是他们这样做了很长时间,但他们总是用两部同样的手机叫外卖,而且总是让外卖送到两个同样的地址,丝毫没想到这样做有什么不妥。
该市的一名警察戴维·加曼在那年夏天做便衣。“事情变得一发不可收拾。刚开始人们还说‘他们可能有一把枪’,后来又出现了好几把枪,再后来,他们开始在抢劫时伤人。”
8月的一个夜晚,加曼接到了一通电话,说有人打电话给一家中餐馆,叫了一大份外卖。加曼连忙叫上一班人马出发,自己则乔装成送货员。
他穿上了防弹衣,外面套着休闲衬衫,把点45口径的自动手枪别进裤子里。同事在送货地址附近盯梢,加曼拿上外卖,开车到了那里,把车停下,车前灯直接照在前门上。
他在送货包下面割了一个口子,在里面塞了一把点38口径的手枪,从外面看不出他其实在握着那把枪。“点38口径的手枪有小击槌,所以可以在包里直接射击。要是把自动手枪放在里面,一旦卡弹,那我就麻烦了。”
我拿着包迎上去,说:“嗨,先生,是你订的餐吗?”他说道:“对。”接着我想,这个人真是叫外卖的,我马上要结账离开了,这真是最蠢的一次行动。要是他递给我40美元,我还不知道这份外卖到底是多少钱。
但就在这时,他扭头看了一下,旁边又冒出来两个人。他们一边朝我走来,一边带上了头套。这下我知道正戏开始了。
为首的那个家伙从口袋里摸出一把枪,上了膛,直接顶在我脑袋上,说:“赶紧把东西都交出来,不然我就打死你。”于是我从包里开了枪——连开四枪。
抢劫终究不是好营生。那名罪犯被击中下体,虽然活了下来,但不再是男人了。如果不是送货包太沉,加曼本可以瞄准得高一些。他从这次经历中学到了一点:下次最好准备充分一些,不过他不让我们说具体要怎么准备。
来源:
《认知天性》